各入驻企业:
为维护“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”的品牌形象统一,确保平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就入驻企业使用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进行宣传的要求规范如下:
一、企业可自行使用的广告宣传语
1、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入驻企业。
二、企业需授权使用的广告宣传语
1、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(**市/县)线下展示体验中心;
2、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(**企业)品牌形象店;
3、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(**市/县)产销地仓。
已授权企业需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LOGO形象进行宣传,并将使用情况报备。对未取得授权擅自使用“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”品牌进行宣传的企业,我们将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权益。
特此通知!
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
湖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3月21日